卷煙零售戶劉女士的店鋪周邊有所在建的中學,按照施工公示,一年后竣工。現在她想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請問是否可以?
十堰市煙草專賣局:您好!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中、小學校周圍,不予發放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針對該條款,各地在制定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時候都會對“周圍”的概念做進一步的明確。
因此,如果經營場所附近有在建的中、小學校,由于暫時無法確定校門的準確位置,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通常會綜合參考施工公示的日期等因素來定義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所以您可以暫時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但該許可證到期之后將不能延續。
建議您提前著手尋找合適位置的店鋪,將經營場所遷至其他地點繼續經營。當地煙草專賣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依申請為您辦理變更手續。